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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围海后形成的土地产权归谁?针对深圳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地块一处土地的产权归属问题,一直使用土地的深圳市东部海岸水产公司对其归属产生质疑。9月9日,深圳大鹏新区在官方公号“爱大鹏”中发布回复称,海岸水产公司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招拍挂合法。
据东部海岸水产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块土地在1996年由深圳市市长会议上多次确定主要建设深圳东山虾场,由市农业和有关部门牵头建设开发。政府投资部分资金,占50%的股权,另三家企业占50%股权。后市农业局要求行业龙头企业深圳市水产公司加入东山基地项目建设。
2000年1月,深圳市农业局和水产公司有关领导协商,同意由水产公司承接三家公司50%股权,重新注册公司经营该水产基地项目。2000年6月,深圳市东山水产养殖基地竣工投产。深圳市海洋和水产局下发文件,明确深圳市东部海岸水产有限公司来负责该养殖基地竣工后的资产承接和项目运转。广东省人民政府也下发了海域使用权属证件,归属东部海岸水产有限公司。
后来在海域使用进行养殖过程中,形成围海建坝,建设地上建筑物,上述海域变成了陆域,东山水产养殖基地共有近3000亩海域,享有海域使用权。
2008年,深圳市政府明确将东山基地围海堤坝调整为新的海岸线,海岸线以内的养殖基地由海域调整为陆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2018年发布《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其中对于未经过通过土地整备实施的土地,都按照本办法来执行。针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所涉及的建构物及设备物品搬迁,征收补偿等等。
迄今为止,深圳市东部海岸水产有限公司与大鹏新区都没有达成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在此情况下,大鹏新区将该3000亩地块中的800亩土地挂牌,未来将建成全球最大的乐高乐园度假区,中标企业为一家房地产公司。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9月5日上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导姜明安,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经济学家向松祚等参加在北京举行的法律研讨会, 对该块土地的争议问题从各自专业的领域发表见解。
针对海岸水产公司的质疑,大鹏新区于9月9日发布通报公开回复称,争议土地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地块土地整备项目,面积约185公顷,属于国有未出让、未划拨土地,不涉及土地征用和收回问题。且该项目范围内海域使用权证(使用权人为原深圳市农业局)、深圳市东部海岸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岸公司)取得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均早已到期,东海岸公司不享有该土地使用权,原地上构筑物及水上养殖设施依法应当自行拆除。
在通报中大鹏新区还称,自2018年12月起,该土地已分批纳入新区土地储备管理区,土地入库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访事项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处置。大鹏新区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从2018年3月至今,与东部海岸水产公司协商谈判60余次,并对其提出的异议多次予以书面回复。2020年3月,从解决问题角度出发,新区按照合理行政的要求,印发了土地整备实施方案,并参照深圳市有关规定通过补偿款代管的方式理清经济关系。此外新区已多次催促东海岸公司尽快签订协议,领取款项,但其至今未领取。
大鹏新区在回复中还称,确定深圳市合正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遴选意向用地单位,主体和程序符合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内容为3个片区乐园。新区根据深圳市产业用地供应政策及公示的遴选方案制定了土地供应方案,严格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评估出出让价格,于2021年7月23日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于8月23日挂牌成交,于8月30日完成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招拍挂合法适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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